刘大洪教授作经验分享
座谈会现场
2019年1月8日,湖北省法学会在汉召开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座谈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法学会系统2019年重点工作。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出席会议。我院教授,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应邀参加会议并代表学科研究会作经验分享。
刘大洪教授结合湖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提出了开展研究会工作的三点主张: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刘大洪教授以“橘生于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作比,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重视中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在注重全球化普适性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中国的本土化特殊性,既要“接轨”,又不能“出轨”。其次,经济法治研究要心系湖北、情系湖北、服务湖北,“世界那么大,我们在湖北”,为湖北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实践服务是经济法学研究会和法经济学研究会的使命担当,责无旁贷。最后,创新工作方式,运用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法与经济学的深度交融,例如在刘大洪教授主持的武汉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研究项目中,立法评估方式不仅囊括传统的“内容”与“实施”两大板块,还增加了“成本收益评估”、“竞争专项评估”两大重要板块。刘大洪教授认为,人们之所以选择法律或者放弃法律、遵守法律或者违反法律,其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律是否存在,而在于成本收益考量,“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守法成本、违法成本、违法收益是法治建设不可忽视的关键元素。
谈及经济法学研究会与法经济学研究会2019年工作规划,刘大洪教授表示,第一,要明确政治站位,服务地方法治,研究会工作一定要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落实湖北省法学会的指导,围绕湖北发展大局展开。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理论研究,准确把握“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的合理边界。第三,利用多种传媒扩大学会的对外影响,一方面继续打造、发展微信公众号“中南大经济法学社”,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法制类、财经类新闻媒体的联系。第四,加大对青年学者的培养和支持。作为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与法经济学研究会的会长,刘大洪教授表示,“剧是从序幕开始的,但序幕并不是高潮”,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高峰需要青年学者的努力与发展。在“未来已来”的智能社会,作为“互联网原居民”的青年学者,如何让我们的法律面向未来、走向未来、引领未来具有先天优势,应“C位出道”。第五,创新年会组织形式,推动学会发展。2019年湖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将由湖北省、重庆市经济法学研究会携手在美丽的山城重庆举办,跨地区、跨高校的交流合作将会推动学会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刘大洪教授深刻独到的见解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与关注,推动了会议的深度进行。